行业资讯

当前位置:
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资讯
山东省可燃液体、液化烃及液化毒性气体汽车装卸设施安全改造指南
发布时间:2025-06-24 09:17:36 | 阅读量:271

装车方式

1.对汽油、柴油、石脑油、溶剂油、醇类等可燃液体,推荐采用下部密闭装车方式。

2.原油、渣油、蜡油、油浆、焦油、液体沥青、各种重质燃料油等凝点较高、粘度较大的可燃液体,以及苯等易结晶的可燃液体,可以不采用下部装车方式。

3.采用上部装车方式的,应使用液下装车鹤管,保证鹤管安放到位,装车鹤管口距离槽车底部不得大于200mm;严禁鹤管使用楔形管口,避免尖端静电放电。